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可以用于设定抵押权的标的包括( )
A.集体所有的房屋
B.抵押人所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C.所有权不明的财产
D.抵押人所有的林木
老师,这题可以解释一下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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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m0130166 | 提问时间:10/19 12:1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祝您学习愉快!
《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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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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