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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C可否举个实例说明下,不理解C为什么是错的
愚公移山 | 提问时间:09/19 15:32
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199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例如:甲、乙、丙就给丁造成的150万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且份额均等。若丙死亡,丁作为丙的唯一法定继承人,丙对丁的连带债务及丁对丙的债权同归丁一人而发生混同,则甲、乙对丁的连带债务相应扣除50万元,只就100万元对丁承担连带责任。
祝您学习愉快!
09/19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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