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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为什么设计中心不是呢
愚公移山 | 提问时间:09/11 10:02
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已解答1706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为当事人。有字号的,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经营者的基本信息。

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登记的经营者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本题属于上述红字部分的情形,所以以李某和徐某为被告。

祝您学习愉快!

09/1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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