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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最后算2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时,用年纳税所得额138.17*15%后,为啥还要减去200*10%
m2006_146688 | 提问时间:09/06 09:40
小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评估师
已解答135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所以这里是扣除200×10%,该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138.17×15%-200×10%≈0.73(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09/06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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