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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中,即使 其他个人 不是采用一次性收取租金的方式出租不动产,而是 按月收取租金的方式出租住房,也可以享受月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优惠吗? 为什么
m93365518 | 提问时间:09/03 16:32
秦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拥有多年考培辅导经验,善于总结和归纳,擅长用简单的小例子解释问题原理,能化繁为简,深入浅出,深受学员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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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这表明只要在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都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这是因为在增值税政策中,对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有特殊的优惠政策,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就可以享受免税待遇。
祝您学习愉快!
09/03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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