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款已经收到,发票已经开出,但货没有发出,那么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是什么时候? 企业所得税何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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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964_42568 | 提问时间:08/26 10:10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销售商品,应于实际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如果货物未发出,但已开出发票并收到款项,企业应将此款项作为预收款,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销售商品,应于实际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如果货物未发出,但已开出发票并收到款项,企业应将此款项作为预收款,在货物发出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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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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