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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核定办法有哪些
珂珂 | 提问时间:08/23 10:17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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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核定办法主要包括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和参照法。?
  1. ?投入产出法?:参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确定销售单位数量货物耗用外购农产品的数量。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扣除率/(1+扣除率)。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当期销售货物数量(不含采购除农产品以外的半成品生产的货物数量)×农产品单耗数量。?

  2. ?成本法?:依据试点纳税人年度会计核算资料,计算确定耗用农产品的外购金额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当期主营业务成本×农产品耗用率×扣除率/(1+扣除率)。农产品耗用率=上年投入生产的农产品外购金额/上年生产成本。

  3. ?参照法?:新办的试点纳税人或者试点纳税人新增产品的,可以参照所属行业或者生产结构相近的其他试点纳税人确定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次年,试点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定当期的农产品单耗数量或者农产品耗用率,并据此计算确定当年允许抵扣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祝您学习愉快!
08/23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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