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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但是不能免除吧? 那么这道题为什么不是甲、乙的监护人和王二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呢?
逢考必过 | 提问时间:08/18 23:08
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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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是不能免除,所以这里王二的母亲尽到了监护职责,所以是减轻赔偿,E当选。

2.李甲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所以其侵权责任又自己承担,李甲的监护人不承担。

3.李乙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所以要承担责任。所以C当选。

祝您学习愉快!

08/19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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