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8)“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35万元(包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公益事业捐赠自产货物一批,该批货物为成本为20万元,市场价为35万元。假设外购原材料占比60%,进项税额已抵扣)。该批捐赠货物企业正确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 24.55万
贷:库存商品 2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55万
这个捐赠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是怎么理解的
1112pp | 提问时间:08/08 17:1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8)“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35万元(包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公益事业捐赠自产货物一批,该批货物为成本为20万元,市场价为35万元。
假设外购原材料占比60%,进项税额已抵扣)。该批捐赠货物企业正确的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营业外支出24.55万
贷:库存商品2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55万
这个捐赠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是怎么理解的
回复:自产的货物对外捐赠,纳税调整分三步,调整如下:
①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收入:35
视同销售成本:20
纳税调增:两者差额15
②扣除类调整项目的“其他”的纳税调整
捐赠支出的账载金额为成本+销项税额,税收金额为视同销售收入+销项税额,纳税调减两者差额(35+4.55)-(20+4.55)=15
③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限额的调整
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限额=会计利润*12%
税收金额为视同销售收入+销项税额,超标部分进行纳税调整
三步合计调整的金额就是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08/08 17:1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