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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请问 (1)计算分次借款的长期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是否适用下列公式? 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专门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2)上面公式中的会计期间涵盖天数可以超过一年吗?天数超过一年算出的加权平均利率最后还要换算成一年的? (3)例如,2023年1月1日借款15万元,利率3%,借款期限20年;2023年8月1日借款15万元,利率2.9%,借款期限20年;2024年1月1日借款10万元,利率2.8%,借款期限20年。计算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这三笔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Gelatoni | 提问时间:08/07 10:05
欧阳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实务专家,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1012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专门借款不会计算加权平均资本化率,一般借款才会计算加权平均资本化率。

2.要算一年的。

3.不正确,要按年计算。

祝您学习愉快!

08/07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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