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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统一核算,异地移送,假如移送产品成本80万,不含税售价100万。在移送时和实际销售时,分别怎么做账。有些老师回答的时候,没有在移送的时候计算增值税,不是需要视同销售,征税的吗
m6916_71268 | 提问时间:08/05 09:53
张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专家,会计学硕士,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已解答199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1.移送货物的一方:  借:其他应收款--内部应收款80*1.13    贷:库存商品等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0*13%2.接受货物的一方: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内部应付款

3.接受货物一方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100*1.13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

祝您学习愉快!
08/05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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