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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非居民个人3月份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10000元和一次性取得特许权使用费9000元(均为税前收入),请问他本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多少?
15179120539 | 提问时间:07/15 10:24
王一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实务专家
已解答9909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如下:

1.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非居民个人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3.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

应纳税所得额=10000元*(1-20%)=8000元(超过3000元至12000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应纳税额=8000*10%-210=590元

特许权使用费:

应纳税所得额=9000元*(1-20%) =7200元(超过3000元至12000的部分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应纳税额=7200*10%-210=510元

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90+510=1100元

祝您学习愉快!
07/15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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