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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第二个不恰当的原因可以吗
m73834218 | 提问时间:06/28 19:49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已解答1008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第2个没有写理由哦。这里其实是从甲公司获悉的,要向丙分行发函,但是对于丙分行是否有回函的能力,是否是适当的被询证者,这个需要做程序来验证。

祝您学习愉快!

06/29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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