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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主体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有( )。 A.使用一次性木筷的餐饮行业 B.从事代加工电子烟产品业务的企业 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D.将应税消费品用于捐助国家指定的慈善机构的生产企业 为什么C.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受托方代扣代缴,是纳税人,委托方是负税人,这样理解不对吗?
lln | 提问时间:06/27 23:30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已解答10012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请参考以下政策:负税人是税款的实际负担者。也就是最终购买消费品的人,委托方是纳税人,并不是最终消费该消费品的人所以不是负税人。

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祝您学习愉快!

06/28 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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