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在企业所得税中,投资期间企业累计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400万元。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什么情况下不能扣除。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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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jxjygz200301844 | 提问时间:06/06 08:29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1.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
2.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
3.其余部分确认为
股权转让不得扣除。
撤资减资、清算时,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符合条件的为免税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06/06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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