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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是哪些?
滴水 | 提问时间:06/03 22:59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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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预扣法是指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在每次发放时,按照累计应纳税所得额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这种方法适用于居民个人的连续性收入,如工资薪金,因为这种收入通常是每月发放,可以根据累计收入计算累计应纳税额,从而预扣预缴税款。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扣缴义务人向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支付佣金收入时,应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 第二种情况是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可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个税税款。
祝您学习愉快!
06/03 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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