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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管:重置的净现值计算,怎么理解?不应该是每年的净现值相加吗? 现有甲和乙两个互斥投资项目,均可重置,甲项目期限 10 年,乙项目期限 6 年,甲项目净现值 2 000 万元,折现率 10%。按共同年限法,以 10 和 6 的最小公倍数确定的共同年限为 30 年,故甲项目需要重置 2 次,甲项目重置的净现值 =2000+2000×(P/F,10%,10)+2000×(P/F,10%,20)=3068.37(万元)
语言 | 提问时间:05/14 19:38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兼顾颜值和才华的学霸级答疑老师,高级会计师,数十年考培辅导经验,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化繁为简,轻松攻克各种疑难问题。
已解答1406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答案正确,您的理解不正确,不是同一个时点的数据不能直接相加。

第一次重置发生在第10年末,第二次重置发生在第20年末,所以,表达式中的第2个2000是第10年末的,第3个2000是第20年末的。


祝您学习愉快!

05/15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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