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处置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收回的现金,在现金流量表中是在“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项目中列报,还是在“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列报?列报时,如果是在“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列报,那列报的是净额还是全额?如果是全额,那相应的支出现金在哪个项目列报?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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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松舞雪 | 提问时间:05/11 08:46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在“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项目中列报,列报的也是净额,但这个净额,是指售价减去相关交易费用(手续费、咨询费、法律服务费之类的)后的净额。
它和“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中所说的“净额”不是一回事。“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中所说的“净额”,主要是指售价扣除子公司个别报表上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等。
祝您学习愉快!
05/11 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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