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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这里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具体包括哪些?在哪个文件里有规定?
丢了玉兔的嫦娥 | 提问时间:05/10 12:17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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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其他是指在税法中没有正列举,由国务院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从国家主体的角度出发,有利于调控经济发展方向,扶植或抑制国民经济某领域经济发展所保留的杠杆调控手段,
其实目前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须根据具体需要临时做出。
意思是除上述明确规定的外国务院以后可发文规定按13%(现在税率9%)交税的货物。现在好像除了条例规定的外其他国务院已没有规定了。

祝您学习愉快!

05/10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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