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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关联企业借款利息,什么时候算关联债资比,什么时候是两倍,
gxc1007 | 提问时间:04/24 23:44
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已解答1751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关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利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需要考虑关联债权债务比例(关联债资比)。

金融企业的债资比为5:1,其他企业为2:1。也就是非金融企业的关联企业之间借款,计算准予税前扣除的利息时,要考虑债资比2:1,不能超过这个限额。比如:关联企业之间A向B借款金额为500万元,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债权性投资为200万,那么借款金额500-200*2=100,这100万对应的利息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祝您学习愉快!

04/24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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