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吸收合并,合并方继承了所持股权,属于重大影响权益法核算,然后合并方转让了部分股权,请问处置所得是按转让价款减吸收合并后的金额还是被吸收方当时的初始成本?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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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15332386525 | 提问时间:03/01 12:2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是转让时点权益法长投的账面价值,然后加上其他综合收益等转入投资收益的金额
祝您学习愉快!
03/01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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