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8年1月1日,甲公司自上海证券交易所购入乙公司发行的5年期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债券100万份,支付价款为510万元,其中包含交易费用10万元、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50万元。债券面值为500万元,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0%,每半年计提一次利息,乙公司在每年年初支付上年度全年利息,1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上述利息。甲公司根据其管理乙公司债券的业务模式和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乙公司的债券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8年6月30日该项债券的公允价值为600万元(不含利息)。甲公司于20×8年8月30日出售该项债券,收取价款8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0×8年因持有该项债券而应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答案选的是C 190,为什么450增值到600的150不算进去呢?这个150在出售时不是应该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入投资收益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CPA#
cfj7878431 | 提问时间:01/25 15:55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新准则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出售,已经不需要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转到投资收益中了
祝您学习愉快!
01/25 16:5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