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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2月14日向乙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乙于2月28日承诺同意,甲、乙双方在3月13日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该合同于3月25日生效,该合同成立的时间是2月28日还是3月13日。这个是适用诺成、不要式合同的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还是书面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完成的时间和地点为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17616527945 | 提问时间:01/16 11:44
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一年内通过注会六科,“正保会计网校”奖学金获得者,拥有多年大型上市公司企业实操经验,擅长将会计理论和实操相结合,主攻注会会计答疑。
已解答9834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个需要看您说的合同是什么合同了,如果说有法律特殊规定的合同,那此时还不能简单的说是诺成合同还是践成合同。

如果说咱们讨论的是一般的买卖合同,例如买菜。甲乙如果在协商时候没有说要采取合同书形式的话,那此时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在乙的承诺生效的时候,合同生效。如果说乙的承诺是2月28日作出并且到达甲处,那此时合同是2月28日成立。如果说甲乙协商的时候说要采取合同书的形式,那此时就是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祝您学习愉快!

01/16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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