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购进一批生产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的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当月免税产品的销售额为100万元,应税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00万元。则甲企业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 )万元。A.4.33 B.6.5 C.8.67 D.13
老师,您好。可以详细解答一下这道题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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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160650188 | 提问时间:12/30 15:4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而无法准确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按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月全部销售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3×100÷(100+200)=4.33(万元),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3-4.33=8.67(万元)。
祝您学习愉快!
12/30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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