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参照下面的简单理解一下:
在国际上,会计经历了其重心从资产负债观→收入费用观→资产负债观的转换过程。20世纪70年代初,以美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为代表的西方会计理论,转变了研究思路,将资产作为财务会计的核心概念,通过对资产的严密界定,逐步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财务会计及其报告体系。在该体系下,资产负债表成为会计理论的出发点,利润表退居到第二位。在资产负债观下,资产及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成为会计研究的核心内容,资产负债表的逻辑合理性受到重视。以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取代损益表债务法正是顺应了由会计目标转变所引起的一系列会计思想发展变化的趋势。在几种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中,应付税款法虽然简单,但受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依据收入费用观,强调收益是收入与费用的配比,注重的是损益表,反映的递延税款是本期的发生额而不是账面价值。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体现了全面收益观念,所得税费用的计算体现了资产负债观,符合资产负债表复位的潮流以及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结构。
由于会计和税法对收益和纳税所得计算的目的不同,对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方法不同,同一企业在同一期间的经营成果,按照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所得之间往往存在差额。在所得税会计中,核算这种差额的方法有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债务法等。应付税款法和递延法由于自身的不足以及不适应新会计理论和原则而逐渐被淘汰,债务法因其更能反映企业将来与纳税有关的现金流量,能使资产负债表上的递延税款数额更富有资产或负债的意义,因而被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所采用。根据会计理论与所得税的相互促进关系,债务法已成为所得税会计较科学、适用性较强的一种方法。
祝您学习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