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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某歌手与某酒吧签订演出协议,每周末进行演出,每次演出的出场费1000元,按月发放演出酬劳。第一月演出4次,第二月演出5次,该歌手两个月应该分别还是合并就算个人所得税?为什么?
zhong0531 | 提问时间:11/13 13:46
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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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预扣预缴税额=(1000×4-800)×20%+1000×5×(1-20%)×20%=640+800=1440(元)

祝您学习愉快!

11/13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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