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二:个人取得股份公司转增股本的情况,徐伟老师和杨军老师讲的不一样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m76441266 | 提问时间:11/09 00:08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这里两位老师说的都是“对股份制企业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学可以说一下这两道题目的具体位置,老师看一下题干再为您解答。
祝您学习愉快!
翻译
搜索
复制
11/09 11:32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