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个个所得税捐赠,这题不是最多只能扣30%么?为什么还能在综合所得扣一次,债权又扣一次,这样不是捐的5万全额都扣了吗
cj3300 | 提问时间:11/08 13:54
卫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金融硕士,会计师,税务师
已解答119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居民个人按照以下规定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1)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在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以下统称分类所得)、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扣除。在当期一个所得项目扣除不完的公益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在其他所得项目中继续扣除;
  (2)居民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在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分别为当年综合所得、当年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在分类所得中扣除的,扣除限额为当月分类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30
  (3)居民个人根据各项所得的收入、公益捐赠支出、适用税率等情况,自行决定在综合所得、分类所得、经营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捐赠支出的顺序

祝您学习愉快!

11/08 14:48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