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境外客户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咨询服务,取得全部收入50万元,这题为什么是免税呢?
向境外销售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这个上面没有显示有咨询服务呀?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税务师#
jxjygz200301844 | 提问时间:10/27 10:12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bai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除外: 1.电信服务;2.知识产权服务;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4.鉴证咨询服务;5.专业技术服务;6.商务辅助服务;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8.无形资产。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一)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二)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境内企业向境外客户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咨询服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您说的也是对的,但是不全面。您可以结合上述政策看一下哦
祝您学习愉快!
10/27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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