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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技术转让收入是否作为计算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
07A16 | 提问时间:10/07 21:40
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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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转让无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应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可以作为计算招待费、广宣费税前扣除限额基数;

如果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而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应属于营业外收入,不得作为计算招待费、广宣费税前扣除限额基数。

祝您学习愉快!

10/08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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