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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老师,您好! 如果7月售卖提货券,8月顾客提货,会计、所得税的收入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票开具时间,麻烦老师讲解一下。 假设,提货券9月30日到期,到期顾客并未提货,会计、所得税的收入如何确认。 非常感谢
m6318_569918 | 提问时间:08/21 14:24
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已解答1568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提货券其实就是预收方式,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税法是以发出货物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假如先开具发票,按照发票日期确定。
会计要按照会计准则判断收入实现。


对于没提货部分,我们教材也没有涉及,具体实务操作的问题,您可以到网校实务答疑板进行提问,网址为:https://www.chinaacc.com/wenda/

祝您学习愉快!

08/21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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