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问下营改增前后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有什么变化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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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m377080368 | 提问时间:08/05 14:44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营改增之前的政策,教材中已没有该内容。
目前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采用预收款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根据财税〔2017〕58号的规定,7月1日后,纳税人以预收款的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不再发生纳税义务,但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方法预缴税款。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一般情况下是在货物发出的当天,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但如果生产销售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期,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
祝您学习愉快!
08/05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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