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有自建食堂,发放一定金额的虚拟币用于食堂消费
是否可以视同集体福利不用交个税?
2.因部分员工食堂消费量不大,公司设置了福利卡消费,可用于兑换公司内部、外部合作的会员卡
此种形式,是不是视同员工将集体福利兑现,应该合并薪酬收入缴纳个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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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
shanjun228 | 提问时间:08/02 18:23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只是一种集体福利,没有明确到每一位员工的金额,就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2.福利卡如果不是现金形式的话,是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的。
祝您学习愉快!
08/03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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