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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按照工资缴纳个税 为什么不扣除一年的费用60000元
18031259944 | 提问时间:07/22 11:12
周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多年税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擅长结合实务案例进行原理解释,让学员在案例中学会知识,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
已解答10080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股票期权,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缴纳个税。

规定如下:

不可公开交易的股票期权——上市公司

情形
税务处理
(1)员工接受股票期权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
(2)行权时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收盘价)的差额——2023年前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之后另行确定
(3)因拥有股权而参与企业税后利润分配取得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注意减免税规定
(4)将行权之后的股票再转让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免个税转让境内上市公司股票所得,暂免个税;
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所得,依法纳税
  行权时应纳税额的计算——不并入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
  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行权股票的每股市场价-员工取得该股票期权支付的每股施权价)×股票数量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知识点拨】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两次以上(含两次)股权激励的,应合并计算纳税。


祝您学习愉快!

07/22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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