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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请教一个问题,CPA会计教材中234页有个例子:企业发行一项5 年后以现金 强制赎回的非累积优先股。在优先股存续期间内,企业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支付股利。这 一非累积可赎回优先股是一项复合金融工.感觉较难理解,首先这个优先股属于强制赎回的,企业不能无条件避免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应该定义为金融负债,同时特殊金融工具中可回售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的五个特征得不到满足,为什么教材将其定义为复合金融工具啊?
m81696988 | 提问时间:07/17 14:59
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已解答1115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非累积可赎回优先股,因为股利不可累积,可以无条件的避免支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义务,具有权益成分,因此是复合金融工具

祝您学习愉快!

07/1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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