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甲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般工业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在2021年度发生或发现如下事项:甲公司有一项投资性房地产,为2017年12月31日购人,并于2018年1月1日开始用于出租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该办公楼的原价为2000万元,原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集体折日未计提减值准备。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出租的办公楼进行后续计量。该办公楼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分别为2200万元、2500万元、2800万元 要求如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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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400696218 | 提问时间:05/14 12:57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这里是属于政策变更的,您可以尝试着做一下相关的会计分录哦成本法下是正常计提折旧的,后续改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时候,就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的变动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了变更的时点属于政策变更的处理的,税后差额计入留存收益祝您学习愉快!
05/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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