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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有一点儿不明白的,就是在个税的时候,他是年度汇算清缴不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算那个总得收入额的时候,在他讲的那例题里面儿那个特许权使用费,原值是八百的话,他在那个汇算那个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时候,他是直接按800打了个八折。我就这点儿不太理解他那特许权使用费,它不是跟那个4000来做对比嘛,小于等于4000的时候,它这个收入是直接减800,但是在它大于就超过4000的时候,它是打八折儿,但是现在这个立体里面儿它特许权使用费,它原值是800块钱,它为什么这个800打八折 而不是在这个呃计算这个综合组的汇算清缴的时候用800减800,它不是减800,它是直接打了个八折儿,这个是为啥呀?我就在这儿有点儿懵。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居民个人预扣预缴时特许权收入跟4000对比,扣除800或20%,汇算清缴时特许权收入不用跟4000对比,一律按20%扣除?非居民特许权收入在预扣预缴时也一律按20
m80258768 | 提问时间:05/13 08:55
范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法学硕士,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长期从事中级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的教学工作,擅长对问题进行案例化解释,助力学员顺利通关,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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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您的理解是正确的。特许权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预扣预缴税款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祝您学习愉快!
05/13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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