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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为什么投资方与其联营企业之间不论是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调整投资方投资收益的分录都是一样的?逆流交易的调整逻辑我可以理解,但顺流交易却难以理解,顺流交易形成的利润是在投资方个别报表上,但却反过来调整自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什么?请老师指点,谢谢!
春松舞雪 | 提问时间:04/26 11:31
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会计学硕士,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从事辅导类教学工作近十年,能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于实际工作,回复学员问题一针见血,言简意赅。
已解答1753个问题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对于投资方向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出或出售资产的顺流交易,在该交易存在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情况下(即有关资产未对外部独立第三方出售或未被消耗),投资方在采用权益法计算确认应享有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投资损益时,应抵销该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的影响,同时调整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方因投出或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而产生的损益中,应仅限于确认归属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其他投资方的部分。即在顺流交易中,投资方投出资产或出售资产给其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产生的损益中,按照应享有比例计算确定归属于本企业的部分不予确认。对于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资产的逆流交易,比照上述顺流交易处理。从二者整体来看,这部分收益并未实现,但是投资方已经确认,那么投资方在联营企业净利润基础上进行调整(并不是调联营企业实际账目),扣除未实现内部交易后计算投资方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方已确认,调整后投资收益减少,相当于抵消了按投资方持股比例已确认的部分)祝您学习愉快!
04/26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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