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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老师你好,A有限责公司有甲乙丙三股东,公司设立甲未按约出资,在乙把股份转让给丁后,丁可否要求甲完成出资并同时要求丙承担连带出资义务?
qjl1536671 | 提问时间:04/13 20:49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 兼顾颜值和才华的学霸级答疑老师,高级会计师,数十年考培辅导经验,有系统的理论知识,化繁为简,轻松攻克各种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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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可以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发起人)还应承担连带责任。祝您学习愉快!
04/14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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