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_股东,到年底没还,有哪些税务风险?是什么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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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33 | 提问时间:2024 12/27 20:35
您好,会视为分红交20%个税
税收政策:
纳税年度终了后个人投资者从企业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没有归还,也没有用于生产经营,没有归还的借款可以视作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8〕83号
二、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国税发〔2005〕120号
2024 12/27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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