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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好,答案说:“甲公司出售乙公司股权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0 000-(11 000×60%)=3 400(万元)”,为什么不是10000-(11000/70%*60%)呢
84784959 | 提问时间:12/19 14:24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甲公司原持有乙公司 70% 股权,初始投资成本是 11000 万元。在计算出售部分股权的成本时,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的相应比例来计算。 因为这 70% 股权整体成本是 11000 万元,那么出售 60% 股权对应的成本就应该是 11000×60%,而不是 11000/70%×60%。如果按照 11000/70%×60% 计算,就相当于改变了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基础,不符合会计处理原则。 计算投资收益的原理 投资收益的计算是处置价款减去处置部分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这里,处置价款是 10000 万元,处置部分(60%)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是 11000×60%,所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投资收益=10000 -(11000×60%)=3400(万元)
12/19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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