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单位是地主房东,B公司是租客,我司与A签订电梯销售合同,但是款是B公司对公打给我司,实际使用也是B,现B要求我司开具发票,这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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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4 12/12 15:54
合同主体变更
与 A、B 协商,签补充协议将购买方变为 B,这样就可以正常向 B 开发票销售电梯。
三流不一致说明
若不能变更合同,向 B 开发票时附情况说明。不过这种 “三流不一致” 有税务风险,要证明交易合法合理,如提供 A 和 B 之间的相关协议。
三角债或代收代付
若 A 和 B 有三角债,可在三方协议下按代收代付处理。发票一般开给 A,也可能因情况不同而有变化,要谨慎操作并沟通确认。
2024 12/12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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