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出售的十套商铺大包承租给自然人张三(房地产企业已将该十套商铺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全部计算缴纳完毕)。然后再由张三进行转租(转租金额高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大包承租时的价格)。请问这样操作合理吗?张三转租后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再有其他的涉税风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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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43 | 提问时间:11/20 17:27
操作合理性
这种操作从商业角度来看是合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将未出售商铺出租给张三,获取租金收入,盘活资产;张三通过转租赚取差价,获取利润。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风险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将相关税费计算缴纳完毕,在张三转租后,一般不会产生新的直接涉税风险。
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张三的租赁关系存在不真实交易(例如,通过不合理的低租金出租给张三来转移利润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不合理商业安排,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此外,如果当地有特殊的税收政策或规定,可能需要进一步关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但就常规情况而言,已足额缴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张三转租后无额外涉税风险
11/20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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