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公司法人同时担任财务和出纳我应该怎么让对方交出出纳的权利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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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49 | 提问时间:11/13 22:15
沟通协商阶段
说明风险和法律规定:
与法人进行坦诚的沟通,指出法人同时担任财务和出纳职务存在巨大的财务风险和可能违反相关财务法规的情况。例如,根据财务内部控制原则,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法人身兼数职可能会导致资金挪用、财务造假等问题。
详细解释这种情况对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以及外部审计等方面的潜在危害,如公司在进行财务审计时,这种不符合内部控制规范的设置很可能会导致审计问题,影响公司的信誉和正常运营。
提出合理替代方案:
建议招聘专业的财务人员或委托专业的财务代理机构来处理出纳事务。可以向法人展示专业财务人员的优势,如能够提供更准确的财务记录、更好地遵守财务法规等。
对于成本方面的顾虑(如果有),可以一起分析专业财务服务的性价比,包括长期来看能够避免财务风险带来的损失等好处。
依据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处理
检查公司章程规定:
仔细查阅公司章程中关于财务管理和职务分工的条款。如果章程明确规定了财务和出纳职务不能由法人兼任,那么可以依据章程要求法人交出出纳权利。将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及违反章程可能产生的后果(如对法人个人的责任追究等)明确告知法人。
内部制度约束:
若公司有完善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这些制度也可以作为依据。强调按照制度执行财务管理的重要性,法人作为公司的管理者,应该带头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寻求外部支持和监督
咨询法律顾问或会计师事务所:
如果法人不愿意配合交出出纳权利,可以咨询公司的法律顾问,了解在法律上可以采取的措施。法律顾问能够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如发送律师函等方式来督促法人履行合理的职务分工。
也可以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目前的财务管理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业的意见,指出法人兼任财务和出纳存在的问题。这份评估报告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促使法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告知监管部门或股东(适用于股份制公司):
在必要时,可以向相关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咨询这种情况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对于股份制公司,还可以将情况告知其他股东,通过股东会议等形式,以股东集体的力量要求法人改变这种不合理的职务安排。
11/16 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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