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支付8-10月房租6万,8月1日支付,9月2日收到发票,8月1日做账,借预付账款6万,贷银行存款6万,9月2日,我做的,借管理费用房租4万,贷预付账款4万,这样可以吗,还剩下一个月房租未摊销,10月31日,借管理费用2万,贷预付账款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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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6 | 提问时间:11/12 15:49
你的做账方法是正确的。8月1日支付房租时,先借记预付账款6万,贷记银行存款6万,表示支付了未来三个月的房租。然后,按月进行摊销:9月2日借记管理费用房租4万,贷记预付账款4万,处理了两个月的房租费用。到10月31日,再借记管理费用2万,贷记预付账款2万,完成最后一个月的房租摊销。这样的处理方式符合会计准则,确保了费用的正确确认和匹配。
11/12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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