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为新开办企业,暂时没有业务,支付的全面房租是否可以和其他费用分开核算?房租放入长期待摊费用-租赁费,其他费用放入长期待摊费用费用-开办费(3年),房租分12个月摊销,在没有收入前每个月摊销的费用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里。这样做对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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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9 | 提问时间:11/11 13:35
一、房租的核算
支付的房租通常先计入 “长期待摊费用 — 租赁费”,在租赁期内进行摊销。如果企业有明确的租赁期限且超过一年,可在租赁期限内平均摊销,不一定非要分 12 个月摊销。
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 — 租赁费等科目),而不是在没有收入前每个月摊销的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 开办费里。
二、开办费的核算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
开办费可以先计入 “长期待摊费用 — 开办费”,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期损益(如管理费用 — 开办费等科目)。
11/11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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