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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我们生产米酒(属于其他酒类),现在有一个订单让其他酒厂来做,他们按受托方自制应税消费税缴纳消费税,那裸瓶卖给我们,我们再贴标包装后出售,我们还需要缴纳消费税吗?
84785025 | 提问时间:11/11 10:47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你们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 根据相关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委托方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在这个案例中,受托方已按规定缴纳了消费税,并且裸瓶卖给你们后,你们只是进行贴标包装后出售,不属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情况,同时如果你们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就无需再次缴纳消费税。
11/11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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