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所有者权益1000万,未分配利润—200万,股东A转让占股份60%,实缴了300万,现股权转让协议写的以300万转让,这个情况下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有没有相关税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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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4971 | 提问时间:11/07 10:26
在这种情况下,股东A的股权转让所得为0(转让价款300万减去其实缴出资300万),因此不产生应纳税所得额,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于转让所得减去原始成本和合理费用后的金额。
11/07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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