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韩国企业在中国的分公司,法人是韩国人,这个韩国人工资分两部分发,韩国总公司和中国分公司。那请问对于个人所得税,只对中国分公司发的部分交是吗?他在中国有住所,是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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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4 11/07 09:01
对于在中国有住所的外籍居民个人,其全球范围内的收入都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该法人应当对其在韩国总公司和中国分公司收到的全部工资收入,在中国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
2024 11/07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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