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出口企业,如果外购产品,不视同生产,只能出口享受免税,相对应的材料进项转出处理,增值税申报填写时,应该填 写在附表一,18行,开具其他发票对吗?,对应要转出的进项税,是否填写在附表2的23行,还是应该在18行?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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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2 | 提问时间:11/04 15:29
附表1是在第16行里面填写。然后附表2在18行里面。
11/04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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